2024年11月29日
邯郸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如何看待生态保护
邯郸市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实施奖惩机制
邯郸市近日出台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奖惩措施激励各级政府和企业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根据每季度的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排名靠后的县区进行扣留1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并用于补偿排名第一的县区,这一政策引发了广泛关注.
作为一个资源型重化工城市,邯郸市面临着严峻的环境治理任务。尽管2014年以来,该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依然排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后10名。多个县(市、区)的空气质量也未能达到省控标准.
《办法》的实施将分为两个范围:对于国控和市控监测站所在地,将综合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改善率和季度平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名次权重加和;对于省控监测站所在地,则对最后三名县(市、区)分别扣留1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前三名县(市、区)的补偿.
此外,《办法》还设定了一系列问责机制,对连续两个及以上季度排名靠后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预警或约谈,对长期排名倒数第一的则可能受到更严厉处理.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表示,此类高额奖罚措施能够有效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此举不仅提高了各级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也促使他们采取更加果断措施,以确保区域内环境安全。
(编辑:周迎久 通讯员:冯涛 王炜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