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邯郸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邯郸市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实施奖惩机制强化环境保护意识。根据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进落后的县扣留1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并用于补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先进县。

近年来,邯郸市在大气治理上不断加力,推进污染减排治理工程和取缔“三小”企业等措施,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14年,邯郸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增加34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减少18天,PM2.5浓度下降16.5%;今年1月~9月达标天数增加44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减少40天,PM2.5浓度下降23.4%。

尽管邯郸市大气环境有所改善,但作为资源型重化工城市,其污染物排放量大、形势依然严峻。《办法》将根据每季度国控、省控和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所在县(市、区)环境空氣質量综合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改善率和季度環境空氣質量指数综合排名情况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对四个国控和两个市控空氣自動監測站所在的丛台区、邯山区等地,将按每季度環境 空氣質量综合指数與上年同期相比改進率名次的70%權重和季度平均環境 空氣質量指数名次的30%權重加和,由低到高進行排名,对最後一名縣(區)扣留100萬元生態補償資金,用於補償環境 空氣質量 改進第一名縣(區)。對省控空氣自動監測站所在的15個縣(市、區),對後三名縣(市、區)分別扣留100萬元生態補償資金,用於補償環境 空氣質量 改進前三名縣(市、區)。

此外,《办法》的问责同样严厉,对一个季度排名靠后扣留生態補償資金的,由 市政府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预警;对连续两个及以上季度排名靠后扣留生態補償資金的,由 市政府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长期排名靠后的,由 市委、 市政府 对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 和相关负责 人 实施问责。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表示,这种高额奖惩会使各级各部门感到压力,使他们不得不关注环保,不得不重视环保,不得不重视大気治理。这类似于“罚则立法”,倒逼各地采取铁手腕硬措施,全力做好大気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