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黄河生态保护社会实践报告中噪音扰民首次使用诉前禁止令开辟了司法实践的新篇章
孩子在家学习,却遭受邻居不断的噪音骚扰?面对此类问题,广州市首次发出了全国范围内的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该禁令要求侵权方必须在30天内停止所有干扰行为。在法官返回现场后,他发现原本嘈杂的地方已经恢复了宁静,这使得诉前禁止令得以顺利解除。
诉前禁止令是一种法院依据当事人的请求,采取临时措施来防止权利人受到不可逆转损害或证据丧失的法律手段。与传统的庭审程序不同,它不需要繁琐的举证程序,只需初步审查证据真实性和关联性即可生效。此外,诉前禁令要求法院在48小时内作出决定,以便迅速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噪音扰民”类案件来说,由于事件简单且时间成本较高,而调解又缺乏强制力,诉前禁令提供了一种维护合理、有效解决问题的手段。这一做法并非新鲜事物,从2014年网易申请针对QQ音乐侵权案中的诉前禁令开始,就有所体现。不过,该措施主要应用于知识产权侵权领域,对于环境保护和社会民生相关案件使用较少。“噪音扰民”案件中首次采用诉前禁令,是司法实践的一项创新。
被申请方通过释放噪音给申请方造成了严重影响,不仅破坏了家庭生活,也干预了孩子居家学习。长期而言,这样的噪音对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因此,此类案件是适宜采纳诉前禁令作为快速有效维护正义的手段。
这一创新用途体现了法律精神,同时保障了法律制度,并捍卫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利益,使得小型纠纷能够避免冗长繁琐的常规庭审流程,让法律更加贴近、及时服务到普通公众生活中去。(作者单位:郑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