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1日

低碳环保项目引领上海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新篇章

低碳环保引领:上海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新篇章

各区生态环境局、园区管委会、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科院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本市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根据《“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现将进一步规范本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规范建设与主体责任落实

各单位应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要求,参照附件1开展监测井的建设及改造;相关区生态环境局和园区管委会在做好自有监测井建设改造的同时,加强对重点监管单位的日常监督。未符合规范要求的监测井应在2023年底前完成改造。

二、专业管理与日常维护

各单位应委托专业人员对设施进行维护,并定期进行洗井和透水灵敏度试验,以保证其功能正常运作。此外,当遇异常情况,如无法采样或设备损坏时,要立即处理并必要时暂停使用或报废。

三、高效更新与有效衔接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日常管理工作,并保持信息动态更新。请将自有及所管辖重点监管单位的地下水监测井信息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标识设置。

联系人:梅宇(电话:23117313)、朱梦杰(电话:24011772),电子邮箱:zhumj@sheemc.cn

附件:

地下水环境monitoring wells Construction and Identification Requirements

Monitoring Well Basic Information Table

上海市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August 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