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7日

青海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全覆盖低碳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近日,我们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都要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联动的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要组建1-2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医共体牵头医院原则上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如果服务能力较弱的地区,可由市州级公立医院作为牵头医院。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同时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中公共卫生服务及医养结合等工作。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由我所在的县级卫生健康局管理调整为属于我们这些地方性的团队共同管理。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我们这些核心机构能力建设,以提升我们的核心专科和支撑专科,以及打造优势专科,从而提高防治能力。此外,还要建立符合我们的行业特点和我们共同发展要求的一种薪酬制度,并落实“两个允许”,以及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管理”激励机制。在人员招聘中,我们需要实现自主权;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及医疗业务发展方面,也需有自主权。这一切都是为了实现人员柔性流动,为筑牢乡村医生队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