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大力发展绿色休闲乡村游打造生态物品产业链
阜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根据整改要求,我市已完成14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问题整改任务,其中第8项“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现已公示。
一、整改任务
完成了燃煤发电机组和10万千瓦及以上企业自备机组、循环流化床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
推进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摸排并分类施治62家企业。
划定并公布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对全市合法加油站进行了地毯式检查、督查。
加强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对全市通航河道内无证经营码头、物料堆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和验收。
制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办法,并在重大节日期间实施严格管理措施。
全面清理各级发放的矿权,注销与保护区重叠的矿业权,并编制小型砖瓦黏土矿采矿权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开展“三线三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全面清查工作,对两处项目予以销号。
二、整改成效及主要措施落实情况
2018年度,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4.6微克/立方米,比省政府下达的PM2.5年度目标任务(55微克/立方米)有所超过。全市综合指数从2017年的倒数第4名上升至2018年的正数第7名,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2位、全国第11位。
(一)推进燃煤机组及10万千瓦以上企业自备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 改造 和 节能 改造成本完成。
(二)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機物治理,以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对62家企业实施了挥发性有機物治理。
(三)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阜城建成区内多个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对全市合法加油站进行了地毯式检查鉴证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四)加强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对432处无证经营码头堆场进行拉网式排查鉴证全部完成整顿工作。
(五)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烧工作,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采取严管重罚措施,使得划定的禁烧区域基本实现零违规状态。
(六)全面清理各级发放的矿权,注销与保护区重叠的13个采矿权,并编制小型砖瓦黏土采 miners 的生态修复计划;对于临泉县63宗太和县29宗的小型砖瓦窑厂采 miners 的生态修复计划均已形成方案;其余各县 city 中的小型砖瓦窑厂采 miners 的生态修复计划均已履行注销程序;同时对两处“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调试项目予以销号;建立问责考核制度,为后续监管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