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天津重污染天应急预案再修订 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程序简化适应自然变化
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原《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2014年首次修改,根据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要求,将原有预警级别调整为四级。
此次修订重点在四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是加强京津冀地区环保合作。新规定明确,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提出要求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可以启动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临时减排措施。
二是降低启动门槛条件。在蓝色预警启动条件上,由“连续2天AQI>200或1天AQI>300”改为“1日(含)以上AQI>200”,进一步降低了对空气质量影响的风险阈值。
三是简化预案执行程序。原本需要主要领导批准的Ⅱ级(橙色)预警,现在可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直接批准启动,以提高响应效率。
四是加强道路清洁水洗管理。在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预警期间,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不仅要增加冲洗频率,还要增加吸扫作业频次,以更有效地控制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和化学物质含量,从而改善空气质量。此外,还需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以及在冰冻期内适当调整吸扫作业频次,以适应当地自然环境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