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天津重污染应急预案再修降低门槛促生态修复回归自然之美
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原有《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2014年首次修订,针对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求,将预警级别调整为四级。
此次的第二次修订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京津冀地区环保合作。新规定明确,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提出要求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可以启动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临时减排措施。
二是降低启动门槛条件。在之前的蓝色预警启动条件中,需要连续两日AQI超过200或单日AQI超过300,但现在只需经预测将发生1日(含)以上AQI超过200即可触发。
三是简化启动程序。过去Ⅱ级(橙色)预警需要通过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实施,而现在仅需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即可执行。
四是严格道路清洁水洗要求。在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预警期间,对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以及其他区域主要道路,不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以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总结来说,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应对重污染事件的效率,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大气环境管理合作,并通过简化流程来提高公众对于生态修复重要性的认识,为实现自然之美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