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天津重污染应急预案再修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生态保护需如何看待

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原有《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2014年首次修订,根据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要求,将预警级别调整为四级。

此次修订重点在四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是加强京津冀地区环保合作。新规定明确,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提出要求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可以启动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临时减排措施。

二是降低启动门槛条件。在蓝色预警启动条件上,由“连续2天AQI>200或1天AQI>300”改为“1日(含)以上AQI>200”。这意味着,如果空气质量指数超过200的时间只要是一个白天,即可触发蓝色预警状态,从而实施相应的减排措施。

三是简化启动程序。对橙色(Ⅱ级)预警的启动条件进行了放宽,不再需要主管领导批准,而是可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直接批准启用。

四是在道路清洁水洗方面加强要求。在橙色和红色(Ⅰ级)预警期间,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要提高清洁频率,以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此外,在冰冻期,还需增加吸扫作业频次以补充水洗不足的情况。

通过这些调整,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对重污染事件的监测和应对能力,为居民提供更健康、更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