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天津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重污染应急预案再修订 门槛下降程序优化简化
记者近日从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这次修订是对2014年第一次修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并降低了启动预案的门槛,同时简化了预案启动程序,加强了道路保洁水洗要求,以更好地响应和控制重污染天气。
在京津冀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背景下,这次修订的重点在于增强区域内各方的协作配合。根据新的规定,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提出需要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天津市政府将能够迅速部署实施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者其他临时减排措施,以有效缓解空气质量压力。
此外,为了提高应对重污染事件的敏捷性和效率,本次修订还降低了预案启动条件。具体来说,将原有的最低启动条件,即蓝色预警需持续2天AQI超过200或1天AQI超过300,不再限制为连续2日或1日 AQI超标,而是只要有任何一天AQI超过200,就可触发蓝色预警并进入相应响应状态。
同时,为确保快速反应和减少决策时间,本次修订简化了Ⅱ级(橙色)预警启动程序。在过去,该级别需要经由主要领导批准才能启动,但现在,只需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即可批准启用相关响应措施,从而缩短处理时间,对抗空气质量恶劣情况更加迅速有效。
最后,对于道路清洁水洗要求,本次修订加以明确。在Ⅱ级(橙色)预警期间,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以及其他县区主要道路必须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大水量冲洗,以及增加吸扫作业频次;而在Ⅰ级(红色)预警期间,则需要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并且在冰冻期增加吸扫作业频次,以达到更高标准的地面清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