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0日

河北推行环保法案 个人行动响应绿色挑战

石家庄消息,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就《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三轮审议。经过立法协商会的意见整合,《条例(草案)》在油路车管理、油气品质提升以及智慧交通建设方面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油品质量对于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具有直接影响,因此,《条例(草案)》明确指出,任何使用者或个人若向柴油车辆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并添加氮氧化物还原剂,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负责对影响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燃料、氮氧化物还原剂等产品质量进行监管检查。

《条例(草案)》加强了重点用车单位的车辆管理,提出单位应当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责任制,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汽车,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全面负责该工作。

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草案)》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料、提供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或者破坏排放诊断系统等行为予以惩处,为法律执行增强刚性,提高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