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9日

十部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

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优化电解铝产能布局。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优化电解铝产能置换政策实施,新置换电解铝项目应符合铝液交流电耗不高于13000千瓦时/吨、环保绩效A级等要求,鼓励采用500kA及以上电解槽,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电解铝产能,鼓励电解铝产能向清洁能源富集、具有环境和能源容量地区转移,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低碳铝产品。加强低碳冶炼等颠覆性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研究探索实施电解铝产能置换差异化政策。

详情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应急管理、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级局:

现将《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国资委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矿山安监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