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水平
我国野生植物健康状况有所改善,脊椎动物受威胁状况的恶化趋势有所减缓,近500种野生动植物受威胁等级下降。最近,生态环境部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新版《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实现了对我国现有分布的高等植物、脊椎动物生存状况的全面评估和更新,为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奠定了科学基础。
部分物种濒危状况持续向好,是令人欣喜的变化。这得益于我们国家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尤其是基础能力的不断增强。为了全面掌握生物多样性的现状与变化趋势,我国建立了全国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对关键生物类群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我们完善了物种评估等级标准体系,有助于提高保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次评估中,有595种高等植物和157种脊椎动物因相关数据得到补充,其濒危等级获得了更新评定。
对总体情况的掌握,为制定保护对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我国率先提出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覆盖面积不低于300万平方公里,涵盖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95%。同时,我们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地就地保护体系,以及迁地保护体系,如植物园、救护繁育基地及种质资源库、基因库等,使形成一个有机衔接、相互补充的网络。
通过确定优先区域实施严格执法监管,一大批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例如,由于增长数量增加,从2002年的1.4万只川金丝猴,现在约为2.5万只,其濒危等级从“易危”降至“近危”。
当前,我国在法律体系日臻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加强以及基础能力大幅提升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清醒认识到扭转丧失是长期艰巨事业,要付出不懈努力。要把握全面性、系统性和相关性,不断增强治理能力,将理念融入全过程。一方面,要将保障纳入各领域规划,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压实责任提高成效;另一方面,要推进绿色发展探索产品价值路径,并完善补偿机制,以促使社会共同参与良性的循环。
作为世界最丰富但也面临最严重威胁国家之一,我们任重道远,在巩固已成果之余,不断增强治理能力,以行动推动永续发展守住安全边界筑牢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的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