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04日

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势在必行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通知,逐步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笔者认为,这将对我国生态环境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众所周知,工业废水、废气和噪声是工业企业对外环境影响较大的主要污染因子。人们把工业废水、废气和噪声合称为工业“三废”。实际上,工业噪声超标会对周围的居民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近年来,我国居民对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居高不下,工业噪声污染也成为造成厂群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工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需要纳入许可证管理。实践证明,把废水、废气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是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又一重大举措,是对排污许可证管理内容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鉴于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是一项新工作,工作中可能面临一些问题。笔者建议,要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把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政策的解读和宣贯,加强对企业和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 企业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学习,主动摸清企业主要产生噪声设施及数量、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数量、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生产时段、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自行监测要求等,为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打下基础。 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是一项新工作、新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指导,指导企业做好工业噪声申请填报工作,督促排污许可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严格对照《工业噪声技术规范》,填报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确保申请表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排污许可证证后的管理,督促排污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的,或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排放的排污单位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