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采样前为获得有代表性的样品洗井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
根据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规定,地下水样品采集之前都需要进行洗井操作以便获得代表性的样品,具体洗井操作和注意事项参考如下: 1、应避免对井内水体产生气提、气曝等扰动。水泵下放位置一般应在滤水管下部。选用气囊泵或低流量潜水泵的,泵体进水口应置于水面下1.0m左右,抽水速率应不大于0.3L/min,洗井过程应同步测量地下水位,确保水位下降小于10cm(备注:如采用潜水泵等流量相对较大的设备,难以达到此流速控制要求,可通过在出水处安装一个四通阀,然后再接至采样导管的方式来控制流速)。 采用贝勒管进行洗井的,贝勒管汲水位置为井管底部,应控制贝勒管尽量在井口中央缓慢下降和上升。原则上洗井水体积应达到3~5倍滞水体积,可安装水表来记录从开始抽水到采样完成后的抽出水体积。 2、若洗井过程水位持续下降,首先应结合地层岩性判断该监测井是否是低渗透性井,如不是,需评估监测井是否已淤堵。可将井内积水抽干,等待回水恢复至抽水前静止水位,重新抽水并马上现场检测相关指标,达到稳定要求后立即采样。 3、洗井前应对pH计、溶解氧测定仪、电导率仪和氧化还原电位仪等检测仪器进行现场校正并记录。 开始洗井时,以小流量抽水,记录抽水开始时间,当出水量稳定且水质澄清时(即达到“水清砂净”),每隔5min(每个时间间隔段应尽量保持稳定、足够的抽水体积)现场检测一次相关参数,读取并记录pH、温度(T)、电导率、溶解氧(DO)、氧化还原电位(ORP)和浑浊度,连续三次测定结果达到以下要求时结束洗井: a)pH变化范围为±0.1; b)温度变化范围为±0.5℃; c)电导率大于500μS/cm时,变化范围为±3%;电导率小于500μS/cm时,适当放宽,变化范围为±5%; d)当DO≥2.0mg/L时,其变化范围为±10%;当DO<2.0mg/L时,其变化范围为±0.2mg/L; e)ORP变化范围为±10mV;f)10NTU<浊度<50NTU时,其变化范围应在±10%以内;浊度<10NTU时,其变化范围为±1.0NTU;若含水层处于粉土或黏土地层,或与岩溶通道存在水力联系且连续多次洗井后的浊度≥50NTU时,要求连续三次测量浊度变化值小于5NTU。 4、若现场检测参数无法满足(3)中的要求,则当洗井抽水体积达到5倍井内水体积后也可进行采样。 5、洗井过程应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并按照采样手持终端指引和要求拍摄关键环节的照片或视频,若洗井过程中发现水面有浮油类物质,需要在采样记录里明确注明。 取得代表性和准确性的样品是数据真实、准确与否的关键,在国家如此重视数据质量的大环境背景下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一定要谨慎对待每一个工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