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3日

上海环境检测人员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邯郸市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奖惩措施显著

河北省邯郸市近日出台《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奖惩制度激励各级政府和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改善空气质量。根据空气质量的改善情况,每季度对不达标的县(区)进行扣除1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并用于补偿先进县。

自2015年10月起,《办法》开始实施,将根据每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改善率以及季度排名情况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于后三名县(区),将分别扣留100万元用于前三名县(区)的补偿,而最后一名则需全额扣留。

此外,对于连续两个及以上季度排名靠后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将被预警或约谈,对长期排名前列的则可能受到问责。这种高额奖罚措施已引发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大幅提高了他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投入。

邯郸市环保局总工程师侯日升解释称,这种奖惩措施旨在调动各级部门和企业积极参与污染治理,同时突出了政府在大气治理中的责任。此举也使得经济利益成为推动污染减少的一个重要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受此政策影响,一些地方已经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措施来控制污染物排放,以避免遭受经济损失。这一做法为整个地区带来了正面效应,即环境保护意识的大幅提升和实际行动上的积极改变。

随着政策的持续执行,邯郸市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4年至今,全市达标天数增加34天,PM2.5浓度下降16.5%。尽管仍有许多挑战待解决,但这一步骤无疑是向更清洁、更健康的生活环境迈出的坚实一步。

综上所述,《办法》的实施,不仅为当地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手段来促进大气污染防治,而且为其他城市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经验,从而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更加宜居的地球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