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7日

青海推进低碳环保医共体全覆盖县域紧密型医疗共享体系逐步形成

近日,我作为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六部门的成员之一,参与了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覆盖的意见》的工作。根据这份意见,明确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行委)都要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并基本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以达到初步形成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分工协作、联动的县域医疗新型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要组建1-2个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我了解到,这些医共体的牵头医院原则上是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如果某些地区服务能力较弱,那么市州级公立医院可以作为牵头医院。在这些牵头医疗机构中,我们重点承担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杂症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同时统筹管理包括医疗服务在内的一系列公共卫生和医养结合工作。

我也注意到,《意见》提出了将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由县级卫生健康局管理调整为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全面推行“县管乡用、乡村一体”管理模式。

此外,《意见》还强调加强了对牵頭醫院能力建设,让它们提升核心专科建设,为支撑专科提供坚实基础,并打造优势专科,从而提高防治能力。此外,还建立了一套符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以及一个激励机制,即“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管理”,来鼓励和支持我们的团队。同时,我们还落实了自主权,在人员招聘、高层次人才聘任、中层干部选拔以及内部绩效考核等方面,都给予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度,使得我们的团队能够更好地实现柔性流动,从而筑起了坚固的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