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

唐山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洱海清澈目光守护蓝天

唐山市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洱海清澈目光守护蓝天

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要求,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唐山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方案,为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了《1月份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

一、管控目标:确保空气质量改善,为实现打赢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奠定基础。

二、管控时限: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至31日24时。

三、管控原则:

(一)不包括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和国际旅游岛在内的区域进行管控。

(二)各县市区需将涉及行业企业纳入停限产清单,并明确监管单位、责任领导和监管人员。

(三)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加严减排措施执行。

(四)省第一批正面清单企业不予以管控。

四、具体实施要求:

(一)工业减排:

1.钢铁行业绩效评价为A或B级企业无限制生产;C级企业依照《重污染天気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清单》的“钢铁企业第二阶段减排措施”执行。退城搬迁优惠政策适用于市发改委确认函给予的企业。

2.焦化行业绩效评价为B或C级,每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停止湿熄焦作业时间设定为每日22点至次日10点。

3.水泥熟料行业:

a) 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且通过验收的金隅冀东唐山分公司等7家公司无限制生产;

b) 采暖期维持60%生产负荷;

c) 耻东水泥等承担处置生活垃圾的公司保持最低负荷生产;

d) 其他水泥厂限产比例不低于50%。

4.玻璃行业绩效评价为B类限产20%,按实际运行;C类按前一年最低负荷运行。

五、新旧交替与设备更新补贴支持有望激发产业链转型升级,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六、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技术,以市场驱动引导全社会节能降耗,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资源利用水平,从而有效控制温室gas排放,对抗全球变暖影响。

七、本次活动将会吸引众多国内外环保专家学者对本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进行评估,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此举旨在提升公众对环境保护意识,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