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
碳减排不仅要降碳更要增绿生态补偿机制的绿色填充之旅
在推动能源与环境和谐发展的道路上,我国已经迈出了坚实步伐。近年来,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实施,以及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能源与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此外,一些公司在这方面的实践经验,也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宝贵参考。
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旨在改善我国生态环境的问题相关新政。这表明,我国已经到了必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解决其突出问题的阶段。肖金成所长指出,我们需要深入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实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其石油依存度达60%以上。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们必须改变以煤炭为主导的能源结构,并促进清洁、可持续能源发展。此外,还需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全球性挑战。
周大地常务副理事长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即要将生态环境约束融入到我们的能源战略中。他认为,要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我们必须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天然气和非化石能量领域的发展,同时控制煤炭产能过剩。在此基础上,加强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天然气开发,是国家战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最后,肖金成所长提出了一种创新性的解决策略,即结合碳减排和碳吸收,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他建议,对于工业重污染区域征税,然后补偿给能够进行植树造林等有利于碳吸收活动的地方。这不仅可以提高这些地区的人均收入,也有助于实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的绿色环保目标,为构建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