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7日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生态安全的新篇章

在生态环境部的不懈努力下,为了更好地保障国家的环境保护工作,我部近日发布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和《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一部分~第十部分)》(HJ 442.(1~10)-2020)等11项国家标准,以及《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3-2020)、《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4-20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和《水质 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50-2020)。这些新颁布的1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不仅为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的协同控制提供了必要的手段,而且还完善了水质量基本项目与特征污染物监测标准,为生态安全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对地下水、近岸海域及大气质量进行科学监控,我们能够更准确地评估我国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治污染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