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推动主题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物品生态文明转型升级
阜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推动主题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物品生态文明转型升级。根据《阜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书》,我市整改任务包括14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第8项“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对阜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一、 整改任务
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企业自备机组以及循环流化床机组全面完成和。
到2020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各设区的市政府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加强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到2020年内河主要港口码头等完成靠港船舶岸电系统改造。
2017年底前,每个设区的市制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办法,并在省级以上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率先制定出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办法。
全面清理各级发放的矿权,对未经环评或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矿业权于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对在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分步稳妥有序退出。
开展“三线三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全面清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共有2个项目列入整治范围,并于2018年12月27日获得销号批复。
二、 整改成效及主要措施落实情况
推进超低排放和节能技术改革工程,将阜城建成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至今已经全部淘汰完毕;
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企业为重点,对62家企业实施了挥发性有organic material治理;
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在颍州区、三角洲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实施了高污染燃料使用限制政策;
4-6: 完成了合法加油站油气回收和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以及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加强了港口码头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并实现了全面的无证经营码头清除工作;
7: 制定出了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使用规定,并严格执行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通过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严格检查确保没有违规行为发生;
8: 对全市范围内存在的小型砖瓦黏土采掘权进行编制恢复修复计划,不再继续开采;对于涉嫌重叠或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地块,则需停止生产并将其注销登记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我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了54·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的目标多达55微克/立方米,有助于提升空气质量。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为构建美丽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