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大力推动疫情后旅游业发展趋势促进物品市场健康有序恢复
阜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推动疫情后旅游业发展趋势,促进物品市场健康有序恢复。根据《阜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书》,我市完成了14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任务。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第8项“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诚挚邀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整改任务
到2020年,全市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和10万千瓦及以上企业自备机组以及循环流化床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继续扩大燃煤锅炉淘汰范围,到2020年,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到2020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各设区的市政府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根据城市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加强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开展依法清理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对全省合法加油站进行地毯式检查、督查;组织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对全省通航河道内无证经营码头、物料堆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和验收。
2017年底前,每级政府制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办法,并明确禁燃限放时段和区域;在此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为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创建“零风险”环境保障措施。
全面清理各级发放的矿权,对未经环评或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矿业权于2017年底前完成注销;对在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并分步稳妥有序退出。
开展“三线三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全面清查工作,对颍上刘庄煤矿和颍上谢桥煤矿等2个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并最终销号确认。
二、整改成效及主要措施落实情况
经过一年多时间努力,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4.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的目标要低,这意味着空气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我们也加快了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速度,将更多工业废水达到国家标准。此外,我们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率,如增加公共交通车辆数量,加强路线规划优化,以减少私家车使用,从而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通过这些措施,不仅实现了本次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任务,而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文明背景。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这些工作,不断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