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17日

阜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洱海水质明显改善周边物品再现蓝色美景

阜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突出进行了深入整改。现将2018年度整改成效及主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回顾

完成燃煤发电机组和10万千瓦以上企业自备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企业进行分类施治。

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加强港口码头大气污染治理,清除无证经营码头和堆场。

制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办法,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全面清理各级发放的矿权,对重叠保护区的矿业权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开展“三线三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全面清查,并确保项目销号完成情况。

二、整改成效与主要措施落实情况

2018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4.6微克/立方米,实现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此外,全市综合指数显著提升,为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我市已完成或正在推进多项重要环境保护工程,如阜城建成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以及对100MW以上企业自备电厂和循环流化床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二)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我市采取了有效措施,如摸排分类施治,对62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挥发性有管物治理,并加强汽车4S店和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

(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已完成,其中包括颍州区、颍泉区、三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相关区域。

(四)全市合法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同时组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将多宗违法违规加油站点予以关闭并销号。

(五)对于港口码头的大气污染问题,我市通过拉网式排查共发现432处无证经营码头或堆场,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的处理和验收。

(六)关于烟花爆竹管理,《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获批准后,即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外,在节日期间严格执行禁烧、禁融、禁放政策,基本实现“零风险”。

(七至九),我市在矿权清 理、“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考核与问责机制建立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使得整个城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