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江西省废铅蓄电池仿如忠诚的守护者集体默默积聚其力量为生态旅游的绿色发展贡献着它们温暖的人性化情怀

江西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根据《关于印发<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3号)、《关于印发<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将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作为江西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全力以赴完成“双碳”目标,为实现绿色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支持与监管中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让市场机制起到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风险控制的效果。

三、工作目标

至2020年底,我省将建立起完整的人民群众参与废旧物品回收管理体系,使得每一位公民都能成为这场绿色革命的一员;确保所有试点单位能够高效地进行废弃物品回收处理,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能达到预期目标,并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四、试点范围及时间

(一)试点单位包括工业信息化部认定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标准并且在我省有较大规模生产销售能力的企业,以及具备一定市场占有率再生铅产品制造商。

(二)此次试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是一个紧张而富有挑战性的时期,我们将密切关注各项措施执行情况,对于取得好的成绩给予表彰,对于存在问题的地方则会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以确保整体工作顺利进行。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每个试点单位至少设立3个以上专门用于储存未破损或破损型电子垃圾的大型仓库,并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如隔离区、高温熔解炉等,以保障电子垃圾安全处置。

(二)优化流程管理。要求每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电子垃圾回收流程,从源头到终端,每一步都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不留任何漏洞。

六、实施步骤

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人需向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详细计划书及相关证件证明其符合条件。

审核意见征求: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后,在指定网站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即可确定为正式受理单位。

发放许可证:经审核合格后的公司将获得专项授权书,可开始开展相应业务活动并接受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地区进行现场抽查,以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并且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