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人民日报天津应对重污染天气预案再修订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以促环境保护在自然面前勇于斗争

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原有《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2014年首次修订,基于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要求,将预警级别调整为四级。

此次修订重点在四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是加强京津冀地区环境保护合作。新规定明确,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提出要求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可以启动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临时减排措施。

二是降低启动门槛条件。在蓝色预警启动条件上,由“连续2天AQI>200或1天AQI>300”改为“1日(含)以上AQI>200”,进一步降低了对空气质量影响的风险阈值。

三是简化预案执行程序。原本需要主要领导批准的Ⅱ级(橙色)预警,现在可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直接批准启动,以提升响应效率。

四是加强道路清洁水洗管理。在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预警期间,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不仅要增加冲洗频率,还要增加吸扫作业频次,以确保道路清洁度达到标准,为居民创造更健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