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基层太尴尬低碳环保简介夸张的环境保护困境
环保法治的夸张困境:低碳环保简介,执行力半年难以达成
记者深入了解到,无论是地方政府官员还是市民百姓,对环境保护意识都在不断提升,但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备和规范,导致现行环保法治中普遍存在“两高一低”怪象,即执法成本和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宁夏石嘴山市环保局污染管理科科长陈厚杰表示,由于企业违法排污,他们通常采取经济处罚,但如果企业不服则需召开行政复议,并有权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这使得许多企业拖延甚至逃避处罚。
国有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为了维护形象会重视环保,而小企业往往仅仅认识到“罚款”,对环保设备投资不足。陈厚杰指出:“我们的一套环保设备动辄几百万元,而我们的处罚金额只有几万元,因此这种违规成本实在太低,有些企业甚至要求用罚款代替安装环保设备。”
记者走访了内蒙古海拉尔、鄂尔多斯、乌海以及宁夏的石嘴山等地,发现基层环境部门普遍认为,污染防治立法与社会生活需要之间存在差距,是造成短视行为根源之一。守法人经济吃亏,违法人经济占便宜,不负担并减少污染防治费用,从而形成不公平竞争环境。
由于基础性工作薄弱严重制约着环境保护进展,最明显表现在技术人才缺乏、设备老化和数据缺失问题上。乌海市工业集中区面临人员紧张问题,其监察大队只有12人却负责175家以上工业单位,加之其他超过300家企业。而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也困扰着基层部门。
数据缺失也影响了监管工作,因为一些台账混乱,比如污水处理装置运行记录基本无完整性,使得核查数据困难重重。此外,一些干部担忧,如果基础性工作不能加强,将降低监管效果。
政策体制不完善阻碍积极性
过去县市级政府追求经济增长轻视环境保护现象已改观,现在很多地方将 环境保护放在政绩考核首位。但记者了解到,由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体制尚未完善,对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影响很大。
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局长刘恒发指出,上下责权分配不均衡,地方除了有限的经济处罚外,只承受责任和压力,没有制约手段。在电力行业尤为突出,一方面国家规定取消电厂脱硫补贴及超标排放处罚权限;另一方面,当地电厂若无法完成减排任务,则由地方政府承担责任,但没有有效办法进行监督。
由于资源禀赋主要依赖煤炭,大部分县市二氧化硫排放主要来自电力行业,但是国家规定只能用于内部使用,为地方带来巨大压力。一名内蒙古达拉特旗副旗长表示,如果国家能按一定比例给予留用,那么地方的积极性会更大。此外,小规模企业关停实现减排,却无法得到国家认可,这也是基层官员所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