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现状
日本 在日本,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从客户节省的能源费用中收取报酬的合同能源管理等相关服务业务被统称为“能源服务业务”。 1、产业规模 日本能源服务推进协会(JAESCO)从1998年至2008年,对日本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改造产业进行了专项调查,之后受到金融危机影响,该项调查未能持续进行,但该数据仍不失为目前日本该领域较权威的数据,并为日本经产省及业界广泛引用。 在产业规模测算上,该调查将节能改造与能源服务(ESCO)分别进行统计。2008年,两个领域的市场总规模达637亿日元,同比增长30%;其中能源服务市场规模总额达406亿日元,同比增长46%。 2、主要资金来源 从资金来源构成分析,2006年、2007年政府补助金额占比较2005年大辐度下降,显示出该领域通过政府的前期扶持,市场化程度正在不断提升;同时,合同能源管理从业者的资金占比由2006年的10%上升至2007年度的29%,显示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此外,通过金融机构的融资比例也较高,达34%。 3、主要服务领域 能源服务业务按服务领域划分,2007年,民生部门占54%(221亿日元),产业部门占46%(186亿日元),较2006年分别提高1.2和1.9倍。 从业务数量来看,2007年,民生部门和产业部门的业务数量分别为107个和69个,数量同比减少14%。这说明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民生部门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为2.1亿日元,同比提高了1.6倍,产业部门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为2.7亿日元,同比提高了1.7倍。由此可见,2007年的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有所增加。 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十分重视,建立了一种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加拿大的6家大银行都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银行对客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评估,并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1992年,加拿大政府开始实施“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TheFederalBuildingsInitiative,FBI),其中详细制定了政府机构执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方法指南和执行程序,提供了培训、编制指南和合同样本、审查节能服务公司资格、审查合同、提出修改建议、认可设备加速折旧的优惠等,同时联邦政府采用保证节能收益、分享节能收益以及两者相结合的3种合同方式,在通过节能计划后,由各级政府部门与节能服务公司签约,以能源管理合同降低政府的能耗情况。 法国 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节能,法国环境能源控制署是该国控制环境污染的国家事业机构,该机构日前工作人员已增加到900人。 目前用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环境污染收费(或称环境治理收费),其资金的使用中有71%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为工业企业实施的节能项目。因此,可以预计将来EMC的业务发展,将会上升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