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对钢铁企业超低排放问题的关注与探讨
在近期举办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与碳中和”线上研讨会上,上海青悦、绿行太行、绿满江淮等6家环保组织联合发布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第三方观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份报告根据前期制定并公开征集意见修订后的观察指标,共对约800家企业进行了观察,并对其中6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
《报告》指出,当前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执行中还存在如下问题:有组织排放还存在超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环节多,分布散,总量大,监管难,难追溯核查,比如运输环节运输量大,物料种类多,公转铁和公转水方面进度有限等问题。
有组织排放基础工作不到位,无组织排放运输清洁化不到位。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在所有生产环节(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 放、中无机 排 放以及 运 输 过 程 进 行 全 流 程 控 制。
根据调研结果,在有组织 排 放 方 面,最大的问题是 排 污 许 可 的 基 础 工 作 到 位 不 到。《报告》显示,在自行监测数据的有效率方面,有768家钢铁企业的自行监测数据平均有效率仅为27.94%。相当程度上存在未公开自行监测数据,其平台信息与许可平台信息不一致的问题。
因为有些省级自行监测平台不稳定或访问受限(比如山西吉林),有些企业的数据无法进行统计计算,因此社会公众无法更好地判断企业的授权情况,因此应引起更多重视。同时,《报告》还显示,以企业数量计的授权达标 排 放 率 和 超 低 排 放 达 成 率 分 别 为 14%和3.5%。
如果以许可授权量计算,则符合超低 排 放 要求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许可授权量分别占对应总许可量0.4%0.43%和0.48%.同时,《报告》统计,在执行年报季报月报方面,有接近37%以上没有发布2019年年报季报和月报,而总体发布率仅59%,35%.
在无 组织 排 放 管 理 方 面 主要 在 以 下 几 个 领 域 存 在 问 题:一 是 运 输 车辆 清 洁 工 作 有 到 位 情 况;二 是 各 项 物 料 覆 盖 或 喷 淋 尽 备 不 到;三 是 生 产 过 程 中 存 在 有 烟 气 逸 散。此外,还有一些国家针对这些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激励措施,但需要高度关注评估质量及激励政策执行情况,以保证严谨性及公平性。此外,对于已通过公共示例但仍然存在一些潜在问题,如缺乏明确要求或者文件不规范的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提高透明度并接受来自政府及民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