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矿区土地重生环境修复的奇迹与挑战
【探秘】矿用土地重生:环境修复的奇迹与挑战
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矿业形势不佳的背景下,如何才能把握、用好矿用土地政策,节约集约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盘活闲置矿业用地,改善矿山环境,达到企业降本增效的目的?这成为不少矿山企业关注的问题,也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带着矿业用地方面的一些共性问题,我们走访了部分矿山企业,并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的官员及一些专家学者。
改革在深入 试点在扩大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一直在探索 miner 用土地政策的改革,并取得了成效。我们从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了解到,从2005年广西平果铝土矿采 miners 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开始,一直到2011年扩大采 miners 用地试点,再次批准云南磷化、山西平朔煤业和内蒙古鄂尔多斯、辽宁等4个地区试点。这些措施为我国 miner 用土地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关于加强 mine 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对 miner 用土地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注意到,《意见》提出要完善 use 地政策,将其差别化、针对性强,以适应不同 mine 种类和开发方式。这一系列探索实践使得我国 miner 用土地中的问题逐步清晰化,而相关政策也得到了调整完善。
谈到广受关注的大型铝土试点项目,我们了解到,在浅表层露天 mine 中,如果5年内完成,可以按照试点程序进行;如果不能完成,则需遵循正常报批程序。但是,这些临时使用的地块,其性质与用途不得改变,不作为违法 use 地。此外,还需要三方同意,即当地县政府、居民以及 mine 企业均需赞成这一方案。
“将 mineral 政策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需要多方合力。”雷爱先透露,“2017年,我们将重点做好采 miners 节约集约 use 地试点工作,同时编录一批节地模式、节地技术以供各 mine 企业借鉴。”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困难。一方面,有些 mineworks 排土场和尾库占据大量面积,但由于租期过短(通常2~4年),频繁办理租赁手续耗费大量成本。而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法规衔接不畅,对于林地审批涉及众多部门,但位置范围图班面积有时会出现矛盾,这导致审核时间长且难度大。
此外,一些 enterprise 还反映出因涉及基本农田而无法编制恢复方案的问题,因此未能按时返还或滚动使用恢复保证金;另有 enterprise 虽然植被恢复取得成绩,但由于没有规定植被恢复与建设项目相同面积置换,他们无法得到相应奖励。
为了鼓励 enterprises 开展 land 整理并提升整体收益,一些建议称建议给予行政划拨 land 的免税优惠,以及减免 land 出让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空间置换提高 land 使用效率,为 enterprises 提供更多机会降本增效。此外,还有一些建议支持通过 test point 模式推广至更大的 scale 的 mines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