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环保官员就空气质量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并宣传低碳环保知识竞赛答记者问题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情况做出回应

北京时间2011年11月16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专访,谈及社会各界对于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关注。新修订的这份文件自该日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标准相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在三方面均有显著进步:首先,将原有三类区合并为二类区;其次,完善了污染物项目和监测规范,并增加了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以及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同时收紧了PM10和NO2浓度限值;再者,加强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这是中国首次制定国家级PM2.5大气质量标准。

在对臭氧监测的增设8小时浓度值的问题上,负责人解释称,这一决定基于研究显示较低O3浓度下8小时暴露与健康效应更直接相关,而目前主要发达国家也采用此种评价方式。此举旨在通过实时报告更好地提示公众和管理部门防护健康影响。

关于新指标对解决雾霾问题的意义,对方表示雾霾包含湿润天气下的自然现象与干燥天气下的大量细微颗粒物浮游导致水平能见距离小于十公里的情形。当前我国区域性灰霾严重,与人类排放的大量颗粒物有关。修订后的新指标增加PM2.5作为基本监控项目,并收紧PM10和NO2限值,其目的是针对当前危害健康及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引导各级政府及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以防控灰霾等重点污染问题。

至于公众感受优良天气回归与空气污染指数(API)的不匹配情况,对方提到这一现象源于评价因子偏少、周期不同以及24小时周期评价结果与某一时刻感观存在差异。未来配合《环境空気質量標準》的修訂而制定的《環境空氣質量(AQI)日報技術規定》将实施后预计能够缩小两者的差异。

随后,对方介绍了AQI相较API改进点,其中包括将名称统一化、增加O3、CO和PM2.5作为评价因子,以及调整分级分类表述方式,使之更加贴近实际健康影响描述。此外,还规定实时发布SO₂、NO₂、PM₁₀、CO、PM₂.₅ 和 O₃ 的八小时平均浓度,以及 O₃ 的八小时平均浓度,从而提供更全面的人体感受信息。

最后,对于是否能实现全国范围内进行有效监测的问题,对方坦言虽然技术成熟,但由于系统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即使立即推开仍然存在一定难题。而对于是否意味着我国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的问题,他强调需要减少排放才能真正改善大气质量。他还表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且复杂型大 气污染尤为突出的地区可以率先实施本项政策。在未来的规划中,我国将继续加大人力资源投入以确保2016年新指标全面实施时,每个地方都具备进行新的监测工作所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