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环保官员就低碳环保生活物品空气质量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

北京时间2011年11月16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专访,就社会各界关心的标准修订问题进行了深入解释。

新提出的《低碳环保生活物品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相比现行标准,在以下三方面有显著提升:

首先,调整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现行中的三类区合并为二类区,以提高监测数据的统计有效性。其次,完善了污染物项目和监测规范,包括在基本监控项目中增设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并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这是中国首次制定国家级PM2.5环境质量标准。

再者,对于臭氧的监测除沿用之前的1小时浓度外,还增加了8小时浓度,这主要基于研究表明较低O3浓度情况下8小时暴露与健康效应更直接相关,而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对O3评价也采用的是8小时平均浓度值。此次修订不仅保留了O31小时,同时增加了这个项目,可以在实时报过程中,更有效地提示公众和环境管理部门防护臭氧的健康影响。

新指标对于控制我国部分城市雾霾天气具有重要意义。雾霾包含自然现象(雾)以及由大量极细微干尘粒子等均匀浮游导致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大气混浊(霾)。当前区域性灰霾天气日益严重,与人为排放的大气颗粒物不断增加,尤其是细颗粒物增加有关。因此,本次修订稿加入PM2.5项目为基本监控项目,同时收紧PM10和NO2限值,是针对当前危害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旨在引导各级政府及社会积极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防控灰霾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

此外,《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的实施将缩小公众优良天气回应与污染指数之间差异感。在这份新的规定中,将空気质改名为環境空氣質量指数(AQI),并且将评价因子扩展至含有O3、CO和PM2.5,以更好地反映当前复合型大気污染形势。此外,还调整了分级分类表述方式,使之更加符合不同級别對應健康影響描述;同时完善发布方式,将每日12时前一天发布改为从0点到24点实时发布SO₂、NO₂、PM₁₀、CO、PM₂₅、O₃八小时平均濃度及八小時平均濃度,並規定實時發布SO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大氣懸浮顆粒物(含超細顆粒)與淨化粉末顆粒兩種噪音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