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官员就节能环保低碳生活新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疑问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提高“蓝天门槛” ——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专访
北京时间2011年11月16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谈及社会各界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关注和修订相关问题。与现行标准相比,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三方面展现突破。
首先,《环境空气质量(二次征求意见稿)》将原有三类区功能区域分类方案调整为二类区,并完善污染物项目和监测规范。此举包括在基本监控项目中增加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以及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同时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这是中国首次制定PM2.5国家级别的环境质量标。
其次,对于臭氧的监测,不仅沿用之前的1小时浓度值,还新增8小时浓度值。根据研究显示,较低O3浓度下8小时暴露与健康效应更直接相关。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对O3评价采用的是8小时平均浓度值,此次修订既保持了O31小时,也增加了8小时项目,便于在实时报告过程中更有效地提示公众和管理部门防护臭氧健康影响。
再者,对于新指标设定的意义,就雾霾天气而言,与人为排放的大气颗粒物不断增加有关。我国区域性灰霾天气日益严重,与细颗粒物增多有关。新提出的PM2.5项目作为基本监控项目,加强了对此类大规模干尘粒子等浮游在空中的情况的控制,以防控灰霾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
针对公众对于优良天气感官感受与空气污染指数(APSI)的背离之感,环保官员解释说,这种差异原因复杂,一方面是当前纳入评价因子的偏少;另一方面,由于发布周期与传统自然日有不同,以及24小时周期评价结果与某一时刻感觉存在一定差异。此外,有些地区PM2.5造成差异重要原因之一。在配合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实施后,可望缩小两者之间的差异。
关于AQI技术规定改进方面,它们主要有四个改进点:将APSI改为AQI,与国际通行名称一致;增加了O3、CO和PM2.5以更好地表征環境状况;调整分级分类表述方式,使之符合健康影响描述;完善发布方式,将日报周期从前一日12时到当日12时修改为0点至24点,并要求实时发布SO₂、NO₂、PM₁₀、CO、PM₂₅、O₃八小时浓度及八小时O₃平均濃度。不过,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PM₂₅監測工作仍有一定难题需要克服,如仪器设备购置安装、新技术培训专业人员财政资金支持等系统准备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推动。
最后,当被问及是否意味着我国大氣環境污染將得到有效控制時,他表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修訂不僅包含對Pm 10 的控制,更是在減少排放基础上减轻城市居民面临的大氣污染压力。他也強調,我國未來將繼續投入資源,以確保即將實施的新標準能夠滿足各地區監測Pm 25 等新的指標需求,並且希望透過這些措施可以逐步提升我國整體大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