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
邯郸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邯郸市出台《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实施奖惩机制
邯郸市近日出台了《邯郸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对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的奖惩来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根据此法规,每季度将根据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行奖惩,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落后的县扣留1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并用于补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最好的县。
近年来,邯郸市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重化工城市特有的挑战。2014年,全市达标天数88天,较2013年增加34天,而今年1月至9月,全市达标天数增加44天,重度以上污染减少40天。尽管如此,大多数县区的环境监测排名仍然靠后.
为了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办法》规定,对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地区,将进行问责并扣除相关资金。此外,还会对连续两个及以上季度排名落后的地区进行约谈,并对于长期排名前列但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的地区实施问责.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表示,这种高额的处罚措施将使地方政府感到压力,从而促进他们采取更加积极的手段来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提升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而且还能够倒逼各地采取更为严厉的手段来控制和减少大氣污染物排放,为居民创造一个更加清新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