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
江西的绿色故事扩大社保费缓冲政策保护环境的新篇章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新增了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的困难企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对今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
《通知》还明确了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条件和流程,以及补交费用款项具体规定。此外,该通知要求申请者依法履行代扣代交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义务,不得因 缓交社会保险而影响职工福利。(侯艺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