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5日

西安市智慧守护水生态治理之心城市再生水利用细则

西安市水务局日前发布《西安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细则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再生水的推广利用和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供需矛盾,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根据《细则》,再生水是指经过处理后的城市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净化处理产品。其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农业灌溉、城市杂用(如道路清洁、消防)、工业冷却洗涤以及补充河流湖泊地表和地下水等。

《细则》明确了再生水应当符合特定的质量标准,如用于农业灌溉应符合《农业灌溉用氨基酸》的相关要求;用于工业领域应符合《重金属限值》等标准。此外,对于多种用途同时使用时,其最高要求将作为依据。

为了加强管理,《细则》还提出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具体行动计划。市级相关部门需要共同做好再生 水推广利用工作,而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被确定为责任主体。在规划与建设方面,《细则》强调了系统性、一致性和协调性的重要性,并对新建工程进行了具体指导,如新建工业园区应配套建设区域再生 水利用工程。

此外,《细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建回用设施,并提供相应优惠政策,同时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施工安全、验收合格以及设施损毁恢复或赔偿的问题解决措施,以确保高效且安全地推进城市再生 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