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智慧守护者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
西安市智慧守护者: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新篇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再生水推广利用和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缓解供需矛盾,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本细则明确了在西安市范围内再生水的定义、规划、建设、经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二条,再生水是指经过处理后的城市雨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 水等,可以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用于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水。该条款强调了对再生水质量要求,并明确了其作为一种可替代传统地下或地表用途的重要性。
第三条,本细则依据《西安市城市污染防治法》以及《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而成,与上述法律法规配套使用,以确保政策的一致性与执行力度。
第四条,对于在行政区域内进行再生设施规划、建设、经营和维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循本细则规定,以规范行业行为并提升服务水平。
第二章 再生水利用
第五条,通过统筹调度地表水、地下 水和再生的三大类资源,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西安市的全方位供给结构,将其纳入到一个更加合理、高效且可持续的地位中去。
第六条,再生的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灌溉,如农田灌溉造林育苗等;
(二)城市杂用,如绿化清洁道路冲厕洗车修建消防;
(三)工业用如冷却洗涤锅炉工艺;
(四)空调系统补充热源;
(五)湿地保护与娱乐观赏;
(六)补充河流湖泊地表及地下用途。
第七条,在不同领域不同的需求下,不同标准应适应。在多重目的共享时,其最高要求为准。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具体项目所需技术经济分析以保证工程实施效果良好且经济合理。
第八至十九节详述各个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如何加快公共财政投入加速管网建设工作,并鼓励企业自建回收设备。此外还包括了关于施工中的安全措施恢复原状及整改不合格设施的问题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