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5日

西安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让专门拉污水公司成为新时代的水资源英雄

西安市城市再生水资源管理新篇章:专门拉污水公司成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水之英雄”

日前,西安市水务局发布了《西安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细则旨在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再生水的推广利用和管理,提高城市供需平衡性,实现可持续发展。

根据《细则》,再生水包括雨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 水等经过处理后的净化处理 水,它们可以用于农业灌溉、城市杂用、工业用途以及补充河流、湖泊地表及地下 水。使用再生 水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如农业灌溉应达到国家农田灌溉标准,城市杂用应达标 GB/T 18920 等。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再生 水设施规划建设经营维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都将依据本细则进行。此外,《细则》还明确了各级部门职责分工,比如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编制工程专项规划协调推进考核工作;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负责布局设施建设土地手续办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拨付等。

此外,《细则》还提到,在新建电厂冷却用水方面,要逐步改造为使用再生 水,而高耗用行业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直至做到充分使用再生的系统性设计和优先考虑管网配套,并与其他项目相协调。

最后,该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自建回用设施,并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同时要求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涉及又保护人群安全,不得损坏现有设施并需恢复原状或赔偿。

通过这些措施,西安市希望能够有效地推广应用其余下的两大类未被利用的人口(即那些不适合进行直接接触的人口),这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他们的需求并提供更加个性化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