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5日

西安市智慧守护者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引领乱排生活污水归于正轨

日前,西安市水务局印发《西安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实施细则》,明年1月1日起施行,将再生水纳入统一配置,实行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联合调度、总量控制。

根据《细则》,再生水可用于农业用水、城市杂用water、工业用water、空调用water和补充河流等多种目的。其使用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如果有多种目的,则需按照最高要求确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推广与管理,以提高效率缓解矛盾实现发展。

第二条所称的净化处理后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净化处理后可用的处理后的净化处理后的净化后的。

第三条本细则主要依据编制完成,与配套使用。

第四条行政区域内设施规划建设经营维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 再生利用

第五条统筹各种资源,将纳入统一配置,实行地表地下以及联合调度控制。

第六条可用于下列各项:

(一)农业灌溉;

(二)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厕所冲洗建筑施工消防;

(三)工业冷却洗涤锅炉工艺;

(四)空调用娱乐观赏景观环境补充河湖地面地下;

(六)其他情况按相应要求最高者确定分系统供给。

第七条用于以下情况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农田灌溉达到GB 5084 GB 20922-2007 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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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