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6日
乌鲁木齐市错峰生产与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对偶暖冬不熙绿旅不减
乌鲁木齐市2019-2020年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通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措施,以及《乌鲁木齐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自治区重点行业采暖期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错峰生产企业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铸造、化工及建材等符合差异化条件的重点工业企业。
二、错峰生产时间
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止。
三、实施原则
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低于前期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严禁“一刀切”。未达标准或超期改造任务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全部纳入错峰范围;工业炉窑需限产或停产;限制类产业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
四、中短期工作要求
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督促相关企业遵守。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加强协调沟通,对反映问题进行指导督查,并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在结束后10日内,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上报。
以上为乌鲁木齐市在编制《乌鲁木齐市2019-2020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该文件旨在通过对重点行业采暖期间的错峰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措施,为确保空气质量提供保障,同时支持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从而实现两个目标之间的平衡与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