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6日

乌鲁木齐市2019-2020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与景区热门项目并进共创双丰收

乌鲁木齐市2019-2020年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以及《乌鲁木齐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实际,做好我市采暖期重点工业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错峰生产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铸造、化工和建材等符合差异化条件的重点行业企业。

二、实施时间

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一些指导原则

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低于前一年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严禁“一刀切”。

(一)未达标或超期尚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全部纳入。

(二)按照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合规达标的在限产要求中提出;需限期提标整治的停产。

(三)列入限制类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对其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具体比例由辖区政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自主确定。

(四)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按规定错峰或按电石渣入料比例合理限产,持续开展电石渣水泥减排与压减过剩产能置换。

(五)达到相应排放水平及保障民生的企业可不纳入或根据需要科学组织生产。

四、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是责任主体,对本辖区错误峰生产负责。各相关工业企业是执行主体,要认识到错误峰生产重要性,提前谋划并遵守期间要求。

五、一些操作措施

各区要加强领导督促落实,并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计划公告备案;建立协调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罚,并定期现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