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6日
乌鲁木齐市2019-2020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与生态旅游概念的双向考量
乌鲁木齐市2019-2020年冬季采暖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以及《乌鲁木齐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实际,做好我市采暖期重点工业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错峰生产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铸造、化工和建材等符合差异化条件的重点行业企业。
二、错峰生产时间
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实施原则
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低于前期为原则,因地制宜推进;严禁“一刀切”,未达标准或超期尚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全部纳入范围。
四、中标要求及限产措施
根据国家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和自治区实施方案,工业炉窑在采暖季限产或停产。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按规定进行错峰或合理限产。达到排放水平且保障民生需求的可不纳入错峰生产。
五工作要求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企业需提前谋划合理安排,自觉遵守要求。各区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检查,对发现问题依法处罚,并定期现场抽查。设立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在结束后总结评估并报告结果。
此次通知旨在确保乌鲁木齐市2019-2020冬季采暖期间重点行业能够科学有效地执行错峰生产计划,以减少环境污染,为构建美丽新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