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6日
乌鲁木齐市错峰生产策略与疫情后旅游业复苏对策相辅相成共同谱写冬季采暖期的新篇章
乌鲁木齐市发布通知,旨在落实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指导重点行业在2019-2020冬季采暖期的错峰生产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错峰生产范围
包括钢铁、焦化、有色金属加工、铸造、化工及建材等行业企业,如果符合差异化条件。
二、实施时间
从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三、实施原则
根据环境保护需求和企业排放绩效,以污染物排放量和主要产品产量为准,因地制宜推进;不允许“一刀切”执行。
(一)未达标准或超期改造任务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必须参与错峰生产。
(二)工业炉窑需限产或停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治理方案执行。
(三)限制类产业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停产,辖区政府自主确定限产比例。
(四)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应按规定错峰或合理限产,并开展置换减排工作。
(五)达到排放水平的保障民生企业可不纳入错峰生产,或科学组织生产。
四、本次工作要求
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辖区冬季错误峰工作,对于涉及错误峰的企业负责。工业企业要自觉遵守期间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与督导,并调整计划公告备案;指导安全措施并处置风险预案;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加强协调与监督,建立举报制度确保顺利进行。在结束后10天内,对整体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