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0日

社会聚焦低碳环保知识讲座探讨钢铁企业超低排放问题

在近日举办的“钢铁行业超低排放与碳中和”线上研讨会上,上海青悦、绿行太行、绿满江淮等6家环保组织联合发布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第三方观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根据前期制定并公开征集意见修订后的观察指标,共对排污许可证中涉及炼铁炼钢黑色金属冶炼与压延行业约800家企业展开了观察,并对其中6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

《报告》指出,当前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执行中还存在如下问题:有组织排放还存在超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环节多,分布散,总量大,监管难,难追溯核查,比如运输环节运输量大,物料种类多,公转铁和公转水方面进度有限等问题。 有组织排放基础工作不到位,无组织排放运输清洁化不到位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 排放、二氧化硫、三氟甲烷以及无 组织 排 放 过程进行全流程控制。

根据调研结果,在有 组织 排 放 方面,最大的问题是 排 污 许 可 的 基 础 工 作 不 到 位。在自行监测数据的有效率方面,只有27.94%的数据有效率,这意味着相当程度上存在未公开自行监测数据,有些省级自行监测平台不稳定或访问受限,对于社会公众来说无法更好地判断企业的 排 污 许 可 落 实 情 况,因此需要引起更多重视。

同时,《报告》显示,以企业数量计的达标 排 放 率 和 超 低 排 放 达 成 率 分 别 为14%和3.5%,如果以许可授权量计算,则达成符合超低授权要求的大气污染物总量仅占各项授权总数极少部分。

目前,在执行报道方面,也存在应发布而未发布的问题。刘春蕾表示,在《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背景下,大量的 钢 铁 企 业 存 在 违 反 自 行 监 测 数据 公 开 与 执行 报 告 发 布 程 序 性 规 定 而 被 处 罚 的 风 险。

对于这些已公示过但仍然存在问题的情况,如何提高公共透明度并确保这些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如何建立一个既能保障环境质量又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平衡系统?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