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福建省震撼发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揭示自动监控系统的神奇力量确保环境监测无懈可击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结合暗访、巡查等现场检查方式,查办了一批涉及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为了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现在向社会公开发布5个典型案例,并对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和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在办理案件中的优秀表现给予表扬。

第一起典型案例是关于颜庄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未及时报告的事件。在2023年8月23日,宁德市生态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8月13日4时至15时40分期间氨氮数据缺失,并且记录了原因为自动监测设备故障,但公司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经使用标液测试,该公司的测量值误差超过规范允许范围。该公司被罚款4.77万元并通报批评。

第二起典型案例是闽清嘉兴陶瓷有限公司不按规定更换和验收核心部件的情况。在2023年8月1日,福州市闽清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与验收意见不一致的主要装置,并且已拆除原有的分析仪,而运行中的分析仪已超过90天未重新组织验收。该公司被罚款3.0125万元并通报批评。

第三起典型案例是永安市吉发养殖有限公司篡改总磷监测数据的情形。在2023年3月12日,当地环保局通过调阅省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发现,该养殖场废水排放口总磷数据突然降低到达标准。此后,在突击检查中揭示,该养殖场将废水样本抽取于装有低浓度水的塑料瓶内,使得上传至系统的总磷数据失真。这次行径导致14.7264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第四起典型案例则涉及厦门千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如实标记异常情况的事宜。在2023年8月16日,当地环保局对某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后发现,其运维单位千锋科技技术人员从7月6日至8月9日期间开展标样核查但未向平台报备此类数据为标样核查数据。该企业因此遭遇2.3375万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最后,一名厦门弘冠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未按规定上传自动监控台账资料而受到处分。在2023年8月8日,当地环保机构进行非现场巡查后,对其废水排放口点位信息内容为空白。当地执法人员随即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并揭露其没有按照要求上传相关台账资料,最终被罚款0.5656万元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