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震撼发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高潮迭起涉及自动监控技术环境监测规范大放异彩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结合暗访、巡查等现场检查方式,查办了一批涉及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现向社会公开发布5个典型案例,并对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在案件办理中的突出表现予以表扬。
一
闽清嘉兴陶瓷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更换与验收意见不符的自动监测设备核心部件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1日,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闽清嘉兴陶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中的主要装置与验收意见不一致。该公司未按照规定重新组织验收。
【查处情况】
该公司违反了《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罚款3.0125万元,并通报批评。
二
吉发养殖有限公司篡改总磷数据并上传失真信息案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12日,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调阅系统发现吉发养殖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总磷数据超标后突然降低并稳定达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篡改数据,将废水总磷检测结果从超标更改为达标。
【查处情况】
该公司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罚款14.7264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
三
千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如实报告数据异常情况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16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执行人员发现某重点排污单位的运维单位千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于7月6日至8月9日期间开展标样核查,但未向平台报备上述数据属于标样核查数据。
【查处情况】
该公司违反了《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罚款2.3375万元,并通报批评。
四
弘冠亿(厦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上传台账资料和比对报告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8日,厦门市同安区环保分局执行人员检查发现弘冠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起一直未将其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关台账资料及比对报告上传至省环保厅的数据库中。
【查处情况】
该企业被罚款0.5656万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此外,还有三个其他企业因类似问题被惩戒,其中包括颜庄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为故意隐瞒氨氮检测错误而被罚款4.77万元;宁德城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长期隐瞒排放标准而被罚金额度超过10万;以及莆田华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无正当理由延误或拒绝接受抽检而遭受严重警告和5000元以上但不超过10000元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