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福建省震撼发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揭示自动监控系统的智慧与力量成为环保领域的环境监测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结合暗访、巡查等现场检查方式,查办了一批涉及自动监控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现向社会公开发布5个自动监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对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在案件办理中的突出表现予以表扬。

典型案例一

颜庄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报告故障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3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数据缺失并未及时报告。经测试,该设备测量值误差超过规范允许范围。

【查处情况】

该公司被罚款4.77万元,并通报批评。

典型案例二

嘉兴陶瓷有限公司更换部件超期未验收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1日,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卫局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主要装置与验收意见不一致,其运行气体分析仪和烟尘分析仪已使用90天以上但未重新组织验收。

【查处情况】

该公司被罚款3.0125万元,并通报批评。

典型案例三

吉发养殖有限公司篡改数据行贿罪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12日,由于废水总磷超标后突然降低至达标水平,被揭露其将废水样本插入装有低浓度水的塑料瓶中,以此来失真上传数据到省污染源管理系统。

【查处情况】

该公司被罚款14.7264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四

千锋科技不如实标记数据异常情况

【 案情简介 】

2023年8月16日,对某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单位运维单元千锋科技技术人员从7月6日至8月9日期间开展了标样核查,但未向平台报备这段时间的数据属于标样核查数据。

【 查处情况 】

该公司根据《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被罚款2.3375万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通过这些典型事件,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手段,如果没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执行标准,就可能面临严厉惩戒。同时,也应该加强对相关企业及其员工的教育培训,让他们认识到保护好自己的企业同时也是保护好整个社会健康生活空间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