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31日

福建省震撼发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揭示自动监控与环境监测传感器的无处不在威力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结合暗访、巡查等现场检查方式,查办了一批涉及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现向社会公开发布5个典型案例,并对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在案件办理中的突出表现予以表扬。

第一案:颜庄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报告自动监测设备故障

2023年8月23日,宁德市生态环保部门发现该公司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数据缺失并未报告。经测试,该设备测量值误差超出规范范围。公司被处罚4.77万元并通报批评。

第二案:闽清嘉兴陶瓷有限公司更换核心部件未验收

2023年8月1日,福州市闽清环保部门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自动监测设备与验收意见不一致,并且已拆除原装置而未重新组织验收。公司被处罚3.0125万元并通报批评。

第三案:吉发养殖有限公司篡改总磷数据

2023年3月12日,三明市永安环保部门调阅系统发现该养殖废水排放口总磷数据突然降低达标,但实际情况与之不符。公司将采样管插入低浓度水内,以此篡改数据,被处罚14.7264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

第四案:千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如实标记异常情况

2023年8月16日,厦门市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其技术人员于7月6日至8月9日期间开展标样核查但未向平台报备,这些数据属于标样核查,被处罚2.3375万元并通报批评。

第五案:弘冠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传台账资料不足

2023年8月8日,当地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其废水总排放口“点位信息”为空白,并在现场检查中确认其没有上传相关台账资料,被处罚0.5656万元并通报批评。

这些典型案例揭示了企业在使用和维护自动监控系统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如何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污染物排放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对于加强企业自我监督和提高全社会对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