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1日

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新政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方案启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工艺设计再升级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在深化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将根据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收费。具体如下:

一、实行对象与范围

本次措施将涵盖我市范围内(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所有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单位。

二、实行标准与细则

在原有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之上,我们将基于企业环保诚信程度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对于环保诚信企业(绿牌),其污水处理费用将保持90%水平。

对于环保警示企业(黄牌),其费用将增加10%,达到110%。

而对于环保不良企业(红牌),其费用将进一步增加30%,达130%。

三、执行程序与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每月20日前,将前一月15日的环评结果公布给各供水企业和当地政府部门,以便后续操作。

各供水企业应对此名单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任何无法执行的情况。

供用商需据此名单,为下个月抄见量中的相应客户按新规定比例计算并缴纳税款,并确保资金安全到账。

四、其他重要事项

供用商需建立详细台账,记录所有涉及到的差异性征收情况,每月汇总并提交给两大主管部门备案。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应持续关注排放单位的表现,并动态更新他们在环评中的排名,以促进行业整体提升。

在整个流程中,各级政府机构和服务提供者需要紧密协作,以确保证度这一政策变革取得最大效益。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和深圳市水务局共同发文实施。此举旨在通过激励机制提升排放单位对自身责任感,加强城市污染物管理,从而为居民带来更健康更洁净的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