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排污水管理新政深圳市环境信用差别化收费系统全面实施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在深入分析深圳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基础上,结合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差别化收费。具体如下: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22〕610号)以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现就实施在我所在地区范围内(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按照要求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
一、适用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当地生态保护部门规定参与到环保诚信等级评估体系中的所有企业及机构。
二、实施原则
以本地区当前有效的污水处理费用率为基准,并考虑每个企业对大气质量影响程度进行调节。具体措施如下:
环保优秀奖励企业(绿色牌照):享受90%的正常价格。
环保警示类别企业(黄色牌照):需支付110%以上标准。
环境违规重罚类别企业(红色牌照):应承担130%以上费用。
三、执行程序
市生态保护与整治办公室将每月20日前向所有供给者提供最新一次环保诚信分类名单。
供给者必须检查接收到的名单与他们系统中已记录用户信息是否一致,以便准确执行差异性计费政策。
对于无法匹配或出现异常情况,如多个不同用户名指向同一个公司等情形,需反馈至城市规划与建设委员会并由该部门协助解决冲突问题。
四、其他事项
各供给商应定期编制详细账目,以记录所有涉及差异性计价的情况并提交至政府监管部门和城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政府监管部门应持续更新其对排放者的责任考核排名表格,同时维护可靠数据传输机制以保证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生态保护与整治办公室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以及城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共同努力确保这些新政策得以顺利实施,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本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将作为未来政府指导文件的一部分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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