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水处理前沿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实行差别化收费新规通知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发布关于深圳市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在深化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将根据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收费。具体如下:
各相关单位:
在遵循《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发改〔2022〕610号)以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的要求,我们现就我市范围内按照城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参评单位实行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进行通告。
一、适用范围
本次措施将应用于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我所在地域内所有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
二、执行原则
基于当前有效的我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结合每个参与者的环境绩效,我们将通过对其分配给不同等级评定的比例来进行差异性定价。
对于那些表现出色且持有“绿牌”认证的环保诚信企业,其支付比例为90%;
对于那些需要提升行为并拥有“黄牌”的环保警示企业,其支付比例为110%;
而对于那些存在严重违规情况且被标记为“红牌”的环保不良企业,则需承担130%之高额费用。
三、操作流程
市生态保护与治理机构每月20日前,会向各供电公司及其他供应商提供当月15日最新更新后的详细名单,这些名单包括了所有符合条件但未能达到预期水平的一家一户信息。
供电公司应在接到名单后核查是否与其系统中注册用户名称或代码相符。如果确有匹配,那么这些工业者即便面临着多重身份识别挑战,也必须接受他们对应而言最合适价格。对于无法正确比对或存在明显错误记录的情况,如出现大量无关联数据混乱或者任何难以执行的情形,由此产生的问题,应该报告给两个主管部门:分别是负责这项工作的是生活质量保障委员会和公共卫生部,他们将共同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同时也要依靠地方性的生活质量保障机构及区域性公卫部落实这一政策。
四、辅助任务:
各供电服务提供商应维护好它们自己的账目清晰记录,每个月都要整理好这些涉及到的变动,并提交至我们两大核心监管机构。
生活质量保障委员会应当持续强调其监督能力,对排放物生产者进行动态跟踪,以确保持续更新新信息和反馈效果。
在整个过程中,双方之间紧密协作是关键所在;因此,在行政层面上我们希望看到更好的沟通机制建立起来,以确保证我们的目标实现。从现在起,即自9月1日起,本指南正式启用。此外,我们鼓励大家积极提出建议,为这个新的系统带去更多光彩!